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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委 工 作 职 责 中共西北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在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规定,协助党委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决定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三、监督检查处级领导班子、处级领导干部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四、协助党委和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党性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党纪观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五、指导、协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六、查处党组织和党员违纪案件,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和文档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受理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八、按照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九、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 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