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教学建设 办事指南 下载中心 招生工作 信息查询
考务科
西北民族大学排考管理流程
 
发布日期:[2009-01-12] 点击次数:[]

      一、目的:规范课程考核要求,统一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管理工作, 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职责:由教务处协调各院(部)完成。

      三、期末结束的课程在每学期第十四周(上半年六月上旬、下半年十二月上旬)开始排考,十三周以前结束的课程临时安排考试。

      四、准备资料

      1.总课表及各教师的联系方式,并填写《监考人员登记表》。

      2.课程变动情况、每门课程学生人数。

      3.重修课程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及各们课程考试学生人数。

      4.教务处考试要求及具体细则。

      5.清理统排统考课程和各院(部)在学校规定集中考试时间的考试课程。

      五、管理程序:

      1.任课教师提前到教学秘书处确定课程期末考核方式;

      2.教学秘书填写《考试日程表》,确定考试课程的时间、地点;

      3.教务处协调相关单位安排监考,确定各监考教师的监考时间、地点和领卷地点;

      4.教学秘书通知各监考教师监考时间及地点并发监考须知;

      5.任课教师在最后一次课上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及地点;

      6.教学秘书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学院长;

      7.实施考试,监考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试违规情况登记表交学生所在教学办公室。

      六、资料归档:每学期须由考试安排人员将考试安排汇总表保存并归档。

      七、注意事项:

      1.凡考试安排表指定的监考教师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到岗履行监考职责。

      2.排考过程中不能出现漏排和少排。

      3.要将考试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

流程图 

处长信箱 处长室 副处长室 综合办公室 教务科
jwc01@xbmu.edu.cn 电话:2938020、4512020 电话:2938022、4512022 电话:2938021、4512021 电话:2938023、4512898
考务科 师资科 教学研究科 实践教学管理科 招生工作科
电话:2938025、4512899 电话:2938051 电话:2938140 电话:2938026、4512997 电话:2938300
版权所有:西北民族大学教务处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